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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玫瑰 假玫瑰

1998-04-0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沙林

2月14日情人节后的一周里,中国二十多家报刊争相登载一条消息:“红地艺术中心哄骗观众,情人节送人一支假玫瑰”;中央电视台也把“红地”经理罗丽满头是汗、百般辩解的形象送到千家万户。

罗丽“臭名远扬”。罗丽孑然一身到文化部、文化局、艺术研究院、工商税务……替自己辩解。熟悉她的人说:“她终于出事了,再不出事就不应该了。”

“罗丽要办企业了”

罗丽10年前从西安美术学院毕业进京,分到《中国文化报》。她18岁入党、艺术学硕士、英语纯熟、大学里的“学雷锋积极分子”,本应在单位顺遂,但她有颗不安分的心,到处参与:办报刊、办画展、策划活动,与各界接触……几年后调到艺术研究院比较艺术中心。

“罗丽要办企业了。”北京的艺术界一点也不吃惊,他们对这个梳着一头短发,到处游说的姑娘太熟悉了,戏称她是“中国美术界四大女金刚之一”。如果她不这样干反倒令人奇怪。

终于,她办了企业,名字叫红地艺术中心。

她不忘知识分子的使命感或者说高雅感:“必须深入进去,直观了解社会,收集第一手资料,不停留在做案头的工作。”她管她的经商叫“做调研”。

她一无所有,不懂市场深浅,也没好项目,就急匆匆找了一个朋友借了两万块钱,把某演出厅画廊租了下来,先交了第一个月1万6千的场租费,用她的话说:“第二个月的租金在哪儿还不知道。”

那画廊真是“画的走廊”,演出厅外暗淡的过道就是挂画的地方。几条这样的过道加上4楼一个小前厅,一年18万租金,同时每年还按百分之十的幅度往上长。

她脑子满是过去美好的图景。这画廊确实火过,现在许多成名的、一张画就卖一二万美金的中青年画家确是从这个画廊走出来的。但那是什么年月?当时那些画家不被有关方面承认,美术馆也不展他们的画,他们求告无门,就纷纷找到这里。今天那些画家早已闻名中外,已有被国外大博物馆大收藏家收购的记录,一些小画商更是经常寻上门做地下交易。他们大把花钱,买了车,盖了郊外的大型画室,有的娶了外国老婆,甚至建了私人美术馆,早不把这个演出厅画廊放在眼里,况且那根本不是个正规展画的地方,光线不足、背景深暗,油画挂在那里突不出来,国画挂在那儿与整个演出厅的西式风格不协调。

门可罗雀,罗丽不得不清醒了一些,把办展租金一再调低,一天800、600、500。

来了一些人,但都是些同样做着艺术梦穷得叮当响的初出茅庐者。情况经常是这样:展了10天后结束,画家很沮丧,因为没有卖出去一张画。找到罗丽说:能不能送给你一幅画抵销场租。罗知道这画是换不来钱的,但也没其他办法,本应拿到手的五六千块钱就换回一幅估计谁也不会感兴趣的画。有人替她着急:“你应该要5幅而不是1幅。”她解嘲:我这个人不狠,所以发不了什么财。

她是真善良,许多人看破了这一点。有一个青年油画家到她这展出几天后,不仅没交租金,还来掏她的钱。他可怜兮兮地求道:“买我几张画吧,我只差一学期就毕业了,没钱交下学期学费了!”罗丽这时还负着债,但出手大方,一下买了好几张。她说其实我知道他的画没有任何收藏意义,只是为了能让他交了下学期的学费,给画家一个心理上的平衡。

那画家感激涕零,说他会永世记着她的。现在那5张油画还在什么库里扔着,积满了灰尘。

罗丽承包这个画廊是个决策失误,快两年了,画廊实际根本没卖出去过什么画,也没真正收到过什么展览费,却交了二三十万租金。这是个大亏本买卖!

中国古训:“防人之心不可无”

她没有改变心态去迎战经商后的复杂局面,“我还是很善良地按照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去办事。”这是非常珍贵的品行,但她忘了一句中国古训:“防人之心不可无”,特别是在“原始积累”、“初级阶段”的环境中。

她讲了经商后“摔的第一个跟头”,估计这不是她第一个跟头,她很要面子,一定隐去了许多“走麦城”的经历。

“有一个多年的朋友,还是北京市青联委员,找到我说投资做演出,做我们的董事。赚了钱后接比例分账。我毫不犹豫答应。我到处牵线奔忙,做了一台‘九九艳阳天’的晚会。她投了一部分资,但我投得更多,而且是我在操作,本来钱应该打到我的账上,她说应该把钱拨到她的账上。我为了证明自己在金钱面前是清白的,不让她怀疑我在账上做手脚,二话没说就把钱全部拨到她的账上。

“过了一个多星期,她走到我的办公室说,罗丽,这场音乐会你不应该得到任何报酬,我说为什么?她说为了再生产,投到下一场去了。本来我们说好是每场结算的,但我还是相信了她,又积极投入到以后的演出中。后来我们又做了10场演出,她还是一分钱不跟我结账。这时我才知道她是决计不给我钱的,她再也没什么托词了,就笑眯眯地对我讲:告诉你罗丽,账是可以赖掉的。顿时那漂亮的脸蛋失去了光泽,原来对方那么丑陋。我说请你离开我的办公室,我不想再见到你!

“通过这一次我知道,在商场中,我们以诚相待并不见得就能赢得对方的以诚相待。这我使看到人的复杂,在金钱面前经不起检验。”

朋友们一开始就怀疑罗丽的性格不适宜做生意,社会上很多人在金钱面前是失掉人味儿的,无所不用其极,这种人的可恶一面与她性格上比较善良的一面形成了巨大反差。

这次罗丽大概损失了4万多元。但以后的事实证明,她并没有接受教训,类似的错误一犯再犯。

去年,她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关心起民办教师来,为他们筹备了一场烛光音乐晚会义演,幸好拉了一笔赞助,垫付了部分场租费、演员费,同时请了很多民办教师。这时某电视台找上门来,要共同做这场节目。原来该台正谈一桩赞助,老板××答应给一百多万,在该台做一个“××号音乐特别快车”的定期节目。该电视台看中了罗丽这场义演,想作为给老板的见面礼,就跟罗丽相商,把这场音乐会改成以老板名字命名的“××号音乐特别快车”,并许诺以后的定期节目也有你罗丽的份,经济效益大大的。罗丽满心欢喜地答应了。

电视台的一伙人呼啦啦来到晚会现场,把原来“红地艺术中心烛光晚会义演”的横幅取下,挂上“××号音乐特别快车”的大字。罗丽的朋友和工作人员提出抗议,电视台人劝道,音乐会不能挂两条横幅啊,大局为重!此时罗丽不吭声,还沉浸在电视台的许诺中。

演出时,罗丽买来的许多小手电如烛光点点,那大老板上台讲话,企业讲话,某电视台上去答谢,就是没有红地的事。

罗丽有些伤心了:“后来电视台在节目中宣传那个老板,提某宾馆,提某企业,就是不提我们。”

没多久,就传来大老板出事的消息,赞助的事自然泥牛入海,电视台的人也不见踪影。

软弱的正义之声

她不懂得报复,不会仇恨,对金钱没有喜极而泣的情感,在受到伤害后只会发出软弱的正义之声。

文化市场非常险恶,里面“猫腻”数不胜数。一些场馆安排演出时间的人跟演出团体私下分账:我把好日子让给你,到时我占一个百分比分钱,钱流水般进了私人腰包。而留给罗丽这样安分守己、不明就里的经常是很糟糕的日子。更要命的是红地侥幸占了一二个好日子,签了合同,而且在半年前就交了数千的订金,还可能随时被更换,一场场好梦常落空。一次某演出厅演出部经理解除与罗丽的合同,把那个好时间给了他女朋友,等于罗丽替她交了半年的订金,好不容易到了日子,该来钱的时候了,他轻巧一踢就把罗丽踢到一边去了。

罗丽来到演出部经理的办公室,显得很平和地说:“我们可以不要这笔钱,如果我是你,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?我会更多考虑对方,因为对方公司正处在一个生死存亡的关头,极需这笔钱发工资、维持运转。我会牺牲我的亲属,因为我坐在这个位置上,要表现出起码的公正,这应该是个品行问题。只有一个品行端正的人,才能对中国的文化事业有帮助。如果把周末、节假日等好日子都留下来了,给我们这些惨淡经营的都是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……我们会非常困难地往前走。”

那个经理有些不好意思:“罗丽,这个事情我非常对不起你,希望你这次能原谅我!”但拿走了就是拿走了,罗丽一席感人的话并没有改变局面,经理那位只不过是挣点零花钱的女朋友还是没把好日子还给罗丽。

她比别人更多去讲究道义上的东西,按照她理想中的规矩办事,认为不必跟小人打斗,结果让小人利用了她的弱点。

最后一次挨骗?

已经半年多了,她投资演出一赔再赔,“中国首届优秀女中音音乐会”,“中国歌剧珍品”两场都赔了,罗的话,“越学术越赔,越高雅越赔”。“火树银花不夜天”更是赔得一蹋糊涂,大概剧场里只有一二百个观众……

她泛理想,轻信他人承诺,终于招来一次最沉重的打击。

她在那个演出厅拿不到好日子,就移师海淀剧场,终于拿到了2月14日情人节的演出权。她十分高兴,年前11月就开始筹办,满心想着高水平地演出一场中外情歌,给情人节一份优美的礼物。

这场音乐会票卖得不错。可要打个翻身仗了。

罗丽与中央民族乐团合唱团“团长”签了约(事发后,才知道他是合唱队“队长”,无资格以法人身份签约)。她特别要求演唱王洛宾的西北爱情歌曲和前苏联、亚洲、拉美的爱情歌曲。“团长”表示同意,按惯例他们团将拿到1万元的演出费。

从12月初到2月初,罗丽等多次与“团长”讨论那些爱情曲目,似乎没问题了。红地将带曲目的新闻稿发给各报社。凭着以往投资给艺术团体,举办过40多场演出的经验,她认为这次必成功无疑。

但时过境迁,国务院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已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。按条例规定,像“情人节”这种性质的演出,属于“营业性组台演出”,“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承办”。而红地艺术中心只是一个综合性文化公司,不具备演出经纪人资格。罗丽没有研究过这个条例,只是满心欢喜地在经验的轨道上滑行。她做梦都没有想到,按条例这竟是一场“违规演出”;她将成为条例生效后第一个被处罚的人。

2月6号,那位“团长”突然通知红地,中国歌舞团将参与演出。罗表示只要是国家级院团就好。殊不知悲剧从这里开始,“团长”撇开本单位,以个人名义与中国歌舞团部分演员组台。

到了2月14日下午,离演出不到一个小时了,“团长”还信誓旦旦,保证按曲目演:《花儿为什么这样红》、《九九艳阳天》、《莫斯科郊外的晚上》没跑,一定演。

但那些歌舞团的人不知为什么,就是不演那些约定曲目。

那些盼了好多天盼到这个日子、相依相伴专程而来的情侣们看到台上就那么几个面孔,演的竟有民乐小合奏,怒从心生。炸场!海淀剧场、罗丽都慌了。罗到后台找“团长”,他还是很镇静的样子,说返场时加演预告曲目。

台下吼声此起彼伏,罗丽数次上台安抚,颇为狼狈。她又去问“团长”,得到回答,返场时加演,没问题!一直到演出结束,预告的曲目仍不见踪影。再问“团长”,他说有的演员探亲未归,有的演员不愿意唱。罗丽被一蒙到底。

观众愤怒,聚集不散。红地和剧场只得答应退票,并加演了一场电影。

事情还没完:有人告到某晚报,该报曾刊登演出曲目,编辑也有上当之感,颇气愤,令记者写出《送你一支假玫瑰》在头版刊出,影响巨大,各媒体纷纷介入。

罗丽为这场演出先期投入了数千元,不承想却买到一支假玫瑰。她成了众矢之的,有口难辩。

她一家家报社申辩,说国家鼓励她这样的投资人投资艺术,她是被人釜底抽薪。没有报社出来为她说话,而管理部门多次传讯,并要罚款三万……

她笑中带着伤感:“两年商海搏斗,我遍体鳞伤出来,负债二十万,交上一篇调研论文。”

罗丽要求有关部门就罚款举行听证会,如“维持原判”,红地无力支付,只能倒闭。眼下唯一支撑她的只剩下与艺术不沾边的“红地休闲西服”。正像那句名诗所言: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;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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